2017年红寺堡区小学音体美兼职教师 专项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4 11:43 栏目:教师培训 发布单位:文晓惠 浏览量:820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课程开设,发挥好音体美等功能室的教学效益,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段城乡小学均衡发展,高质量的通过自治区、国家教育均衡验收工作,经区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全区小学音体美兼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 培训机构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杨金花   

副组长:刘鹏跃伏建军 张学仁

     成 员:魏耀峰 叶占林 金光耀 李如峰 何晓莉

(二)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魏耀峰

 副组长: 张彦雄 张定月 各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 党晓斌 文晓惠 各中心学校教研员

(三)培训实施机构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

 二、培训对象  红寺堡区小学段音体美兼职教师(名单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分六块:1.课标解读;2.教学常规;3.教材教法;4.示范课引路;5.教学技能;6.功能室操作规程。(详见附件1:2017年小学音体美兼职教师培训日程安排表)。

    (二)培训方式。本次培训任务委托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组织实施,培训采用集中讲座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现场授课与观看光盘相结合,理论提升、示范课引领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7年5月27-至10月28日。具体时间节点为:5月27日;6月3、10、17、24日;7月15-26日;9月2、9、16、23、30日;10月14日、21日、28、29日。共计25天。

   培训地点:红寺堡第一小学。5月27日上午9:00在红寺堡三中阶梯教室召开开班仪式。

   五、考核管理  学习期间,在教育局领导下,由教培中心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联合考核,教培中心负责学员出勤、学习笔记考核,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课堂实践、综合考试评价。满分100分,其中考勤成绩占20分,笔记20分,课堂教学实践30分,考试成绩占30分。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由宁夏职业技术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按照学时作为2017年学员继续教育考核的内容计入考核。具体考核由张定月负责组织班主任,协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实施。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是培训第一责任人,确保按要求按时参培,各校要按照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合理遴选培训人员,保证音体美兼职教师能通过培训承担本校相关教学。凡不按后附名单参加培训者,由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2017学年度不能评优晋级。 

 (二)严格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须经任教学校校长给分管局长请假,获准后到班主任处登记,方可离校。 

 (三)落实授课教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要按照红寺堡区培训需求着手出详细的教学安排计划,确定辅导教师,确保培训质量。 

(四)落实学习资料。学校要想办法给音体美兼职教师寻找教科书和课程标准(可打印),要求参训教师准备好教材和课程标准。学习用具笔、笔记本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美术用纸笔颜料等由学员所在学校购置并由学员自带。 

(五)完善参培教师基本情况。各学校根据教培中心要求统计音体美兼职教师名单,完善相关信息资料,确保信息准确,以便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培训费按照每位学员2000元标准统筹,由教育局统一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集中培训外的住宿费据实由派出单位报销;伙食费及交通补助严格按照标准由派出学校报销;为确保安全,偏远学校参训教师暑假12天集中培训需要住宿的,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并由教育局支付住宿费用。 

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