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关爱志愿者,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局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通过评选表彰、嘉许激励、回馈关爱,在全局上下营造尊崇礼遇志愿者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争做志愿精神的践行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在服务质量未受到投诉的前置条件下,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50小时、60小时和1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
第二条 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分批分类颁发星级认定证书。
第三条 每年组织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者,不断激励志愿者的参与热情,对其先进事迹在我局“善行义举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展示。
第四条单位将开展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评优评先体系。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时,年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以上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在推荐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市民、杰出青年、五一劳动奖章、巾帼文明岗等各类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中,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将优先考虑。
青铜峡市第五小学
2O22年2月